依法带娃 协同育娃
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家长学习感悟
依法带娃 协同育娃
初二(1)班 徐杨家长
中国古语有云“养不教,父之过......”,意思是说仅仅把孩子养大成人,而不好好教育孩子,就是做父母的过错。其实在700多年前就已经奠定了中国式家庭教育重要性的基石,父母就是孩子的文化、道德、理念和社会知识的启蒙和引导的老师。
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发布后,它把中国家庭传统教育法治化,也把家庭教育从“家事”变成了“国事”。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实施后,我相信也将重塑可能已遗失许久的“家风家训”文化。家风家训是我们立身处世、持家治业的做人脊梁,是我们精深宏富、集其大成的中国文化的精髓。
一、重拾中华美德,坚持培育正确的道德观。
父母要以身作则做好孩子自我道德建设的施工者,要用自己的行为让孩子懂得尊老爱幼、拾金不昧、互帮互助等中华传统美德。引导孩子明白自己在家庭中的责任和义务,知道自己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,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。
二、坚定爱国信念,引导培养孩子爱党爱国情怀。
父母要为人师表做好孩子爱党爱国爱家的表率者,爱国主义教育要融入到我们的“家文化”,要引导孩子忆苦思甜、用心感悟新中国的来之不易,要时刻缅怀先辈的浴血奋斗,爱党爱国的种子要牢牢的种在孩子心间。
三、坚持平等沟通,创造和谐交流鼓励肯定氛围。
父母要平等沟通做好孩子心理生理健康的引导者,隔阂起源于平等沟通的缺失,要想达到家庭教育的成果,相互间的思想交流鼓励必不可少,只有在交流沟通中才能相互交换思想,亦师亦友才能把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灌输给孩子。
家庭教育、学校教育应该紧密配合起来,用最科学、最严谨的方式方法共同教育孩子,让我们一起大手拉小手陪同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!
创建时间:2022-05-31 07:47:56
来源:无锡市南长实验中学